The “采诗” “陈诗”与上古“敬授民时”礼制尹荣方摘 要:汉代形成的“采诗”说,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礼记·王制》的“太师陈诗”;二是《左传》等古籍中有关“遒人徇路”之说,以“遒人”为官职,是古人的误读; “遒人”本义为“聚人”,上古有用木铎聚人授时颁政之制;而太师陈诗之“诗”,指的是歌舞,可以演绎仪式历法; “巡守”语境中的“陈诗”,其实质是明堂月令政制的授时颁政之举;陇南地区的“春官”唱春习俗是上古“太师陈诗”的文化孑遗;上古“献诗”礼制与“采诗”亦无涉。关键词:采诗;授时颁政;历法;春官唱春;献诗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669(2019)01-0092-07收稿日期:2018-01-21作者简介:尹荣方,男,上海海关学院文法部教授(上海 ),主要从事诗经和先秦文学研究。一、 “采诗说”为汉人所提出《诗经》学中,为人津津乐道的有“采诗说”。细读古代文献,可知采诗说在汉代才得以形成,汉代以前并无类似汉人那样明确具体的采诗说的存在。后代学者对上古是否存在采诗说,一直有不同看法。
我以为上古时代未必存在过这样的制度,但汉人提出采诗说,也不是随意臆造,而是他们对上古文献中“太师陈诗”及“遒人徇路”等的误读所致。《礼记·王制》中有:天子五年一巡守。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而望祀山川,觐诸侯,问百年者就见之。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命典礼考时、月,定日,同律、礼、乐、制度、衣服,正之。……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如东巡守之礼。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岳,如南巡守之礼。十有一月,北巡守,至于北岳,如西巡守之礼。郑玄注“陈诗”云: “陈诗,谓采其诗而视之。”[1]363《礼记·王制》“天子五年一巡守”云云,袭自《尚书·舜典》中所谓舜即天子位后的“巡守”五岳,而今本《舜典》中并无“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之说,且“陈诗”与“采诗”也不能等同。郑玄注《礼记·王制》时以“采其诗而视之”解释“陈诗”,盖源于班固。班固在《汉书·艺文志》里说:《书》曰: “诗言志,歌咏言。”故哀乐之心感,而歌咏之声发。诵其言谓之诗,咏其声谓之歌。故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孔从子·巡守》承《王制》《艺文志》之说,也谓:(王)东巡守……命史采民诗谣,以观其风。《汉书·食货志》更提出“行人”采诗之说:孟春之月采诗,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太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
故曰,王者不窥牖户而知天下。所谓的“采诗之官”或“行人”采诗,先秦古籍不载,近代学者采诗,如段玉裁等或以《周礼·秋官·大行人》中的“大行人”当之 [2]354 。然《周礼》之“大行人”所掌者,无关乎采诗,恐亦难成立。所谓的“行人”采诗,或源于典籍中关于“遒人”的记载,《左传·襄公十四年》师旷引《夏书》曰: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