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眼里出西施”,是说男女相爱时,即使对方的相貌平常,只要自己爱上了,看中了,对眼了,就会主观自是地感到她像“西施”一样的美。在“情人”的眼里,有时可以因人而异,不漂亮的姑娘看起来也漂亮了,漂亮的姑娘看起来更漂亮了,把情人的三分美看成六分美,六分美看成了十分美。在自己所爱的对象身上,有时别人看不到的美,他却能看到了,他能发现对方独特的美。
有一千个不同的情人,就会有一千个不同的“西施”。正像女作家夏绿蒂在她的小说《简·爱》中所说的:“美与不美,全在看的人的眼睛”。我国宋代诗人黄庭坚有诗曰:“西施逐人眼,称心斯为得”也是这个意思。极端一点的例子,就是莎士比亚在喜剧《仲夏夜之梦》中所描写的:“情人和疯子一样癫狂,他从一个埃及人的脸上能看到海伦的美”。总之,在不同情人的眼里,会看到不同的“西施”。情人眼里的西施,是无法制定统一的美的标准的,只能是主观的各有所赏,各见其美,这充分说明了:性爱中的美与美感是有其特殊性的。
“情人”的眼里为什么会出“西施”?我认为只有从“情人”这样的审美者的特殊的主观世界中去探索才能洞悉揭穿其奥秘。
第一,是由于情人的主观感情的能动作用。
作为审美者的情人,对其所喜爱迷恋的对象,主观感受上总会觉得是美的。这可以说是一个爱情审美的规律,因为情人对其喜爱迷恋的对象,总难免带有强烈的主观感情色彩。这是由于爱情的神奇力量和微妙作用所造成。“情人眼里出西施”,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主观感情的产物。列夫·托尔斯泰有句名言:“人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也可说明情人眼里出西施,有时美感是由爱的辐射作用而产生的。情人眼中的“西施”,是把所爱的客观对象艺术化了,是把客体经过主观加工了的美的形象。“西施”是指的审美的经验事实,而不是纯客观事实。爱情的审美,颇有一点“当局则迷”的味道。当你爱一个姑娘,爱得强烈、倾倒、心醉、入迷,以至于到了神魂颠倒的地步,也就意味着你被她的美所吸引征服,她在审美事实上已成为你眼中的“西施”了。
从情人主观感情对审美的影响,说明了爱情的审美不是机械被动的,而是主观能动的,不是消极的物理反映,而是积极的心理反映。如果天下只有一个吴越的浣纱西施,使人旷古难逢,那就太令人遗憾了。情人眼中的西施,该是各种各样的,许许多多的,美女的模式不会是一个两个,情人的眼光也不会是单一雷同。在情人的审美中,客观的美总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情人对其特别关注钟爱的对象,会产生特殊的美感,本来是寻常血肉做的女子,却成了情人心目中的超凡仙女。
现实生活中就有这样的生动实例:某男青年,人品极好,才貌双全,各种条件,无一不佳。家长对他所爱的女方极为不满,认为形貌不美,不相般配,说女方个头矮小,肤色不白,眼睛不大,头发不黑等等。他却为之辩解说,我偏喜欢她的这些地方,喜欢她的娇小,像朵黑色牡丹,小眼更加迷人,秀发缕缕泛金。这真是典型的“情人眼里出西施”了。是美是丑,各人眼光不同情人眼里出西施,只要情人感到是“西施”就好,至于别人会怎样看却无关紧要。
第二,是由于情人的个性偏爱。
常言说得好:挑选爱人是无法统一标准的。再没有比在爱情的审美活动中更能显示自己的个性偏爱了。对情人的美,各有各的追求,各有各的迷恋。环肥燕瘦,各有其美,你喜爱丰满一点的,我却欣赏苗条一些的,那么,就让我们各自去寻觅自己的“西施”吧!春兰秋菊,各有其妍,你喜爱文静的性格之美,我却欣赏潇洒的风度之美,那么,你去幽谷,我去篱边,让我们分别去求得自己的陶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