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晚间山西苯胺泄漏事故,记者从山西长治苯胺泄漏事故应急指挥部召开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直接发生事故的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天脊方元公司总经理陈建温、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任勇杰等4名直接责任人已被撤职处分。图为会后,来自中国各地媒体记者围堵山西省长治市市长张保山西苯胺泄漏事故,争相发问。张云 摄
新华社山西潞城1月6日电(记者梁赛玉、叶健)6日晚,山西潞安天脊“12·31”应急指挥部召开媒体通气会,宣布在此次苯胺泄漏事故中的4名直接责任人被撤职处理。
山西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刘大山在媒体通气会上称,目前,对潞安天脊“12·31”苯胺泄漏事故直接责任人已作出初步处理决定,天脊方元公司总经理陈建温、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任勇杰、储运车间主任程新生、副主任宋涛已被撤职。待事故调查结束后,再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2年12月31日7时40分,巡检人员发现山西省潞安天脊煤化工厂苯胺罐因输送软管破裂发生苯胺泄漏,泄漏发生辐射流域约80公里,涉及潞城、平顺两市县在内的28个村庄。污染物流入河北、河南境内,引发河北邯郸市发生停水状况。